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介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领导下,由空军招飞部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招生考试和公安部门具体实施。
(一)招飞对象和基本条件
空军招收选拔飞行学员对象分别为高中、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高中毕业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地方普通中学学生,年龄16至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未婚。大学毕业生为全国高等学校(含军队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是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有学校正式学籍且完成本科二年级规定教学内容的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招生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飞行事业,具备适应飞行职业的体格和心理素质条件。
(二)招飞工作程序
招飞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九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确定预选对象等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当年二月份开始至八月份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文化考试、复查选拔和审批录取等工作。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春城——吉林省长春市。
大学建校50多年来,为国家和军队建设输送了数十万名各类军事和民用人才,为亚、非、欧、美4大洲10多个国家培训了上千名军事留学生。目前,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培养对象数人,国家和军队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数十人,教授、副教授数百人,研究生导师100余人,绝大多数教官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英雄和航天员的摇篮”。以培养造就适应我军建设和打赢未来战争需要的高素质飞行军官为目标,为全军航空兵部队输送了大批飞行军官,多数成长为各级指挥员,有的已成为我军的高级将领、闻名中外的英雄模范和航天员,为保卫祖国领空和发展我国的航空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飞行学员培训简介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培训分基础教育和飞行专业学习两个阶段,目前学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四年制。基础教育时间为二年六个月,开设大学本科基础、军事理论、政治理论、航空理论、体育训练等课程共40余门,学员要打下良好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军事专业、领导管理和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基础。飞行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年六个月,学习训练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飞行基本技术。毕业时,达到熟练掌握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水平,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一种是五年制。基础教育时间为三年六个月,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时间为半年,学员经过四年培训达到要求者,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学员完成第五年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毕业转入航空兵部队经过一年飞行改装训练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
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培训学制为两年。分基础教育训练和飞行专业训练两个阶段。基础教育时间二个月,学习内容包括航空理论(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空中领航学、空中射击学、航空气象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跳伞救生、航空体育等课程。飞行专业训练时间一年十个月,分别在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上进行,学员主要进行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系统训练,毕业时达到熟练掌握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水平。
飞行学员待遇及停飞安置
飞行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除享受现役军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人员特有的待遇。
高中毕业生和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空军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被评为优等生的,授予空军上尉军衔,高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大学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入校后即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工资待遇。经空军飞行院校培训两年毕业后,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空军中尉军衔,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被评为优等生的,授予空军上尉军衔,高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心理等原因停飞后,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安排。高中毕业生停飞学员,符合地面院校学员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转入空军地面院校继续完成相关学业,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停飞学员,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可转入空军地面院校完成本科学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或退伍回原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大学毕业生停飞学员,具备地面干部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干部,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安排到空军重点建设部队任职。
因政治思想或违纪原因被淘汰者,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飞行职业无比神圣,飞行事业令人神往。
立志献身祖国航空航天事业的热血青年们,
祖国在召唤,
蓝天在召唤,
热烈欢迎你们报考空军飞行学员!